西北水电公司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及地质自然灾害安全隐患排查专项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23 来源:信息员
5月14日~22日,按照公司2016年度防洪度汛紧急专题会会议部署和汛期安全督查计划安排,由公司副总经理韩瑞、乌江,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周彩贵牵头,安全质量部、生产管理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分别对汉中兴元新区水系及滨水景观工程项目、青海玛尔挡水电站德阳沟排洪工程项目、拉西瓦水电站勘探工程项目、羊曲火工材料库、互助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工程项目、甘肃兰州新区石门沟3号水库工程项目、张掖市黑河城区治理工程项目、新疆哈密天山抽水蓄能勘探项目、景峡集电线路项目、西北院石城子二期光伏项目、国投光伏项目等公司重点项目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及地质自然灾害安全隐患排查专项督查工作。
依据电建集团、西北院和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要求,督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看资料、召开现场专题工作协调会等方式,重点对隧道施工、深基坑、高边坡、临边临水、防洪度汛应急处置方案、应急物资准备、地质自然灾害排查治理和预测预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项目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同时,督查组也对汛期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抓好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项目经理和关键岗位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当地国土资源、防汛、水文气象和业主的预报预警信息沟通,建立信息获取及预警机制。三是做好施工现场吊运线、交通简易吊桥的防风、加固措施;做好基坑施工、边坡施工、隧道施工的滑坡、坍塌、突水突泥、冒顶等安全隐患预测和防范措施;坚决做好营地(包括协作队伍营地)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不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必须搬迁至安全地带;项目部必须把协作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中,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